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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

还有这种扭蛋,看了看淘宝大概30块钱,不过从买家秀看摆放需要底座,加上底座就更像立牌而不怎么可爱了。

不过桌上真摆一排这个想象着背后悲惨的故事…

哈哈哈。

致命引擎

今年看过的书里最喜欢的一套,说是最近几年最喜欢的幻想类小说也可以了。

看电影版《掠食城市》时候想过,设定这么有趣,原著会不会很有意思呢。确实很有意思,可不是我猜想的那种。作者真是太会写小孩子和青少年的可怜无助了,我是完全见不得小朋友受罪和失望难过的人,四本看完,都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其实这套书,里面也不是没有不喜欢的地方,像那些政治的,地域的映射,反正西方人一写这些,就露出他们政治环境还算不错的天真,自满和虚妄,可是角色的塑造太扎我的心,其它这些完全不算什么。

小说里建造的,不仅是蒸汽朋克,更是一个对少年人特别残酷的世界,就像SB《小杂种》里那句台词,“年轻人,死得真快”。这种残酷,让书中的角色特别值得怜惜。像女主角赫斯特·肖,看电影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她,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着她似的表情,谁沾上她都会很倒霉。书里她比电影里坏的多, 很长一段时间驱动她的几乎完全是对汤姆的占有欲,做了坏事也没有勇气承认,可这却正是角色的魅力所在,因为丑陋的外貌和悲惨的身世,在她的世界里,汤姆的爱是唯一能抓住的东西,即使抓住了,也不相信自己能抓的牢靠,觉得总有一天会失去,用尽一切力量期望那一天能晚一点来。建立在这一基础的角色,表面上强硬,自私之类的缺点,反而更能对比出那种绝望的渴望,特别令人怜惜。

对其他角色也是,既残忍,又细腻,和他比起来,GRR的一目了然的电视剧结尾五分钟式残忍,真算不了什么了。男主角汤姆三十多岁已经开始秃顶了(这和作者是英国人 可能也有关系,赫斯特极为丑陋,让芙蕾雅是个胖子。让主角最后死去的作品也挺多的,像BS,会修复好男女主角被破坏的身体,让他们和生前一样美丽,好像安详的睡着一样。而这个里面,不但写到主角一点也不壮烈地就死了,还继续写他们的身体肿胀腐烂,眼睛被小鸟叼走,骨骼渐渐散落,最后什么也不剩。因为很难看到年轻作者常见的英雄式自我代入,还以为作者年纪很大,其实他现在才五十多,写这套书的时候三十岁,还是个年轻作家。

作为儿童文学其实是有点奇怪的,这套书在GR上评分很低,只有3.7左右,奇幻类小有名气的基本上都是4分以上,当红作家动辄4.5的也有的是。可能作为YA文学,受众YA却不一定会喜欢这样的作品吧,太残酷,又不够英雄主义。虽说不对年轻人的口味,可我还是觉得少年人写得太好了,不只是凄凉的爱情,还有各种不成熟,自负,和愚蠢等等年轻人讨厌的特征,不粉饰掩盖,正面去描写,反而可以让读者去理解他们,甚至心疼他们。

还有俯拾皆是的这样的句子:

…脸上带着自认为正确的人才有的灿烂而得意的神情。

…因为充满希望的旅行比到达目的地更好。

要是她不小心的话,她就会开始关心起他来,而当你关心一个人的时候,你就要面对各种痛苦,她太清楚这一点了。

时不时拿笔尖扎我的心一下。

也能看出为什么会改编的那么糟糕了,和《黄金罗盘》的情况类似,原著的类型是YA,其中有很多针对YA的,给人以天真简单感觉的描写,但同时,表达的内涵,故事的残酷性又是超越了YA范畴的,改编电影的人,嫌弃YA的部分太幼稚,又怕深刻的部分难以理解,并且构不成商业电影昂扬的结尾,所以把这些都不要了,于是变成了毫无特色的大路片。

像赫斯特,在电影里只是个脸上有一点疤痕的小美女,由面貌而带来的绝望感便完全没有了,商业电影不敢让女主角丑得太厉害,而角色的基础也就跟着没有了。在电影里不理解凯瑟琳这角色到底干什么的,忙活半天什么作用都没起到,看了书才知道,她的作用是死掉,代表着新伦敦的希望的她,还有她的男朋友,小狗,都死了。她男朋友的甚至不是被什么邪恶的坏蛋杀死的,而是被汤姆击落的飞行器爆炸所波及,就那么死掉了。这就是原著的调子。看到不少人说,方安娜那么酷的角色,死的太随便,可放到原著的环境里能看出,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如果找一个很厉害的导演,知道要表现什么,或许能拍出原著的意味,可以特效大片的方向去做,那也就只有特效了。

可能电影的创作者也是知道这样是不行的,第一部结尾和《黄金罗盘》一样,是一个非常大的悲剧,电影也改编成大团圆的结尾了,但这样一改,下一部其实是无法进行下去的,两个电影大概在改编的时候就没有继续下去的信心吧。

一般的两本

圣天秤星

好多外国作者都喜欢冗长的事无巨细的描写。如果作者本身有水平,可以说是细节丰富,如果是RJ,我知道他是故意在凑字数,而多数情况下,我怀疑那些作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以为多填进去点细节,不管有用与否,就显得自己写作水平不错,不是廉价地摊了。

设定应该说也还可以,克隆人家族,被侵蚀星球的生态,还是挺吸引人的,可是真受不了大段大段毫无意义的废话,有没有什么讨人喜欢的角色,女主角还很烦人。。看了四分之一发现这书九百多页,实在觉得不值得。

皇帝魂

皇帝魂那篇还是可以的,看的时候没觉得很讨厌,差点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和BS和解了,可是看了后几篇,还是那个讨厌的老BS。倒也说明了,我对BS的厌恶,并不是完全的主观和盲目。

二短

《看海的人》和《时光尽头》。

尽管前者比后者写作水平高些,看两本书的时候都在想,科幻作品,大多数还是套着个皮,玩弄着科学特别是物理学词汇,写着自己国家的作家们最爱写的一套东西。

《看海的人》,宏大也算宏大,可还是始终觉得,这是日本的那种不够宏大的宏大。

像《独裁者的律令》,战败国思维特别明显。虽然我独裁,铲除异己,侵犯邻国,可我是为了让大家活下去而忍辱负重啊。

可去NMD吧!那个独裁者不觉着自己是为了大家好啊,还都觉着自己是人民的父母呢,实质上又何曾脱离对权力和利益的索求。说什么忍辱负重,也就和东方不败抱怨负心的天下人一个层次吧。

有好几篇的套路差不多,不要说看过多少科幻小说,同一个作家几篇看下来,大约也就了然了。

《时光尽头》更加千篇一律些,写作水平也更水,有意思的地方是时效性,原版出版于15年,17年引进,这个水平的作品,肯定不会有什么关注,但如果是今年出版,会不会因为当前的时事产生共感,而给予好一些的评价呢。

环保乌托邦那篇还挺有意思,可惜不管有意思没意思的篇章,作者的写作水平都太拖后腿了。翻译水平和写作水平还挺般配的,我都好久没看见满篇的天杀的,该死的,你知道,我是说。我以为即使是翻译新手,现在也会注意避免这几句著名的翻译腔了。书中有穿越的情节,翻译也像从上世纪穿越来的。

说去穿越,那天忽然想,传说里吴之荣是被雷劈死的,我觉得他可能没死而是穿到现在变成上帝之鹰了。

最近上了电视剧所以想看一下的书。

东野别的书里也有宠物医院有关的情节,开始一直怀疑是不是看过了,渐渐觉得可以认定是没看过的,因为这么烂不可能看过不记得。

作家年纪大了真是可怕。东野圭吾年轻的时候一定也没想到吧,他写名侦探的腚那会儿,对推理界和前辈那些看不惯,看不上,最后会全落在自己身上。认可了电视剧里强加的女主角,写过完全不合理的男扮女装,为了报销写出的疾风系列。年轻的他会不会对着老作家们的背影暗暗咕哝,写不出就不要写了,我现在就想对他这样咕哝。

对他的“科学发展观”也不太认同,什么叫人类还没准备好,做出判断的人才是把自己当神了呢。很想看看东野对《涌变》这种书的看法,虽然那个书写的也是够烂的。当然要从日本的角度讲,他们同现代科学的接触比别的国家惨烈,也许更容易有保守的想法去,但我还是觉得科学的进步是可以让人类以更高更远的视野来看待世界,捂住眼睛是不行的。

东野近些年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有逃避和掩饰的倾向了,《梦幻花》也是,但那个角色塑造比这个稍好些,感觉上没这么讨厌,一回想就觉得东野确实是不太行,半年前看的,现在已经不太想得起情节了,只对人物还有些印象,不像以前的作品,都那么多年了,还能记得当时带来很大冲击的一些细节。

而这部就算能回忆起什么,只要也是男主角的猥琐,和女角色们竟然能喜欢如此猥琐的人吧。也不太能把电视剧的演员和书联系起来,女主角的外貌描写给人以很绳文的感觉,小吉高却是弥生脸。先入为主地带入之后,对主任的角色观感还比较好,还是因为主任这个人吧,虽说比不上金城武,可是会耍大刀,在微博上又傻又坏的,很可爱。

物语终焉

对于以黑暗系起家,之后又写了治愈系的作家,像道尾秀介,凑佳苗,我总觉得困惑,哪个才是他们真正所想的,又或者都没有真情实感,他们只是没有感情的写作机器?因此看这些人的作品,常有不信任感,无法真的投入感情。

但看《物语终焉》的时候,却特别容易激动,因为说的是北海道旅行的故事,勾起太多美好回忆了。

年纪小的时候以为自己很喜欢冒险,爬山下海之类的,后来很快发现和海浪搏斗,在寒冷的空气里跋涉之类的对我来说就是受罪,也无法忍受不干净的食物和臭烘烘的厕所,只适合在发达地区悠闲地转悠,所以日本就成了最适合我玩的地方。

九天七夜的独自玩耍,想走到哪儿走到哪儿,同样自由的旅程,以后也不会再有了。

在拼布之路骑行,担心电动自行车没电不敢多用,后半段却全是下坡;看起来很美的地方,听见别人说某某电视剧就是在这里拍摄的,于是拍了自己汗津津的留影发回家去;在富良野,火车进站大片蒲公英飞扬起来,闪闪发光,一面想一定是故意种下的,很刻意,一面懊悔没有拍到;札幌到函馆,在火车上经常可以看到海景,有时候铁道几乎贴着海岸线,也二小时侦探剧女凶手自白的那种悬崖,本来打算看书的五个小时,全用来看窗外了,回程的时候以为坐席是靠陆地的一边,还打算看书,可还是靠海的,同样的风景又看了一路;在函馆吃到了有名的海胆盖饭,今年看冒险Japan,竟然是在我坐的那张桌子上拍的;洞爷湖的晚餐很好吃,邻座两位中年女性穿着浴衣以啤酒干杯,像是漫画的一格;晚上看过烟花表演,抬头见到湖边高级房的客人站在落地窗前欣赏烟花,影子和后面的吊灯重合,像是上吊了一样,虽然吓了一跳,心里的反应却不是害怕而是佩服—温泉酒店杀人事件,不愧是日本啊;在札幌买到了日文版的时轮,第二天想再买几本却不记得地址,靠着手机照片上的位置信息找到了,还在附近吃了汤咖喱…

其实不那么舒适的时候也是有的,虽然很早上函馆山等夜景,嫌观景台太冷,躲在卖东西的地方,等太阳下山再去观景台只能在人群后面举着云台了;函馆一直下雨,七月气温只有12度,本来想全天吃海鲜来的,冻得肠子搅在一起,晚饭只好吃了看起来就不正宗的印度咖喱;小樽和札幌间有个非常美丽的小站,大海的背景上的小巧的黄色站台,我在小樽吃的起司蛋糕和寿司在肚子里起了剧烈的反应,只想着这里大概没有厕所,我要坚持到札幌拉稀…

但其实是这样,回想起来还是美好的,函馆山上的小卖部里卖的塞了米饭的章鱼很好吃,下山的时候见到上山的人把过道完全挤满,觉得自己早上来还是对的;在洞爷湖泡过温泉,肚子立刻好了,身体解冻的感觉十分舒适;坚持到札幌的厕所之后,肚子反而有有点饿,买了草莓和蛋挞,都非常好吃…

就是这样,最后总能归结到开心上的旅程。

当时用的手机,一年之后主板坏了无法开机,没用iCloud,里面的图片可能永远也导不出来了,现在只剩下传到ins上的几张图像,可是只要闭上眼睛,旷阔的绿色田地,仿佛要漫上铁轨的海浪,夜色中渐渐闪亮起来的城市,在云层下闪烁的烟火就会出现在眼前,似乎又能感觉到阳光,晚风,海胆鲜甜的味道,哈密瓜清脆的口感。

以前听人家说出去玩用眼睛看,用身体记住就好了,我还觉得还是照片可靠,等照片都丢失了才知道,真的记住了就好,就像在脑中建立了一个新的位面,只要闭上眼睛,便可以返回当时的情景。

而在今年,这些位面就变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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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十三级台阶

死刑的留废,关系到受害者和凶手的生命,从感性去考虑,两边都有必须如此的理由,恐怕永远得不出答案。当本质并不坏的青年,被各种不幸的因素推上死刑台的时候,当犯人真心而虔诚地忏悔的时候,特别在当事人被处死之后却证明是冤案的时候,是很容易想到去反对死刑的,因为死亡剥夺了一切可能性,悔改,补偿,沉冤得雪都不可能了。而对于那些向前妻泼汽油的恶棍,以杀人为乐的连环杀手,无差别屠杀的狂信者,则不由会期待,即使无法把被害者承受的痛苦施加到他们身上,至少通过剥夺他们的生命能给死者的家人一点点安慰,让世界稍微有一点公平。

所以我觉得,可能还要以客观上能否减少恶性案件发生而不是主观上的情绪作为衡量标准。但这也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人在普通人不能有想法的世界里的异想天开。实际的立法,在客观主观之外,考虑更多的没准还是我根本不想知道的恶心东西。我想来想去,也就和玩《巫师》时为选择小恶而纠结,干脆选死人少的又觉得是是推卸责任給数据的玩家心态差不多,说了一堆,真实的作用不过是,万一谁看见了这一堆屁话,会觉得我很深刻呢的幻想。

可这点幻想能令人快乐。

书本身以通俗小说的标准来看写的还挺好的。伏笔,暗示和误导都操作得很恰当,悬念保持的不错,一直有着能吸引人看下去的节奏。可能因为手法很娴熟,有时候倒觉得缺乏亲切感,不太能投入,算是别扭读者的挑剔吧。

把重点放在对个人的描写上,并没有给出一个支持或反对的答案,最终只是描述了夺去生命给主角们带来的无法放下的重压,美国作家写就比较容易滑到《大卫戈尔的一生》去,可能因为日本不是两党制,政治理念没那么打包配送,纠结于角色自身的人性,看起更舒服一些。

无论怎样,最终痛苦的还是有良知的人,好人总会比坏人活得更痛苦些,最后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奇怪的是,并不觉得这一个令人沮丧的结论。

检察方的罪人

看书时搜索了一下电影版,被阵容吓了一跳。对书的感觉并不是那么好,也不觉得很适合拍成电影,却以很郑重,看起来对票房很有期待的方式拍了出来,感到有些奇怪。

情节是很一厢情愿的。一开始就知道主角必然会向哪个方向发展,但并不是由角色塑造得出的结论,而是从人物设定上看出的方向。是作者要写的情节,而不是故事自然发展出来的。

所以经常会有冗长的感觉,故事并没有层层推进的节奏,而又知道角色肯定要走那条路,就像在干等一个关键时刻。因为一直知道作者要表达什么主题,最终主题出现,也就没多少思考的意愿了。

反而到快结束的时候,对朋友和家人所着的一些笔墨,让角色忽然变得可信一些了,可能作者是觉得在这个时候展露主角柔软的部分更有力,可我还是觉得,不一定要写的很实,更早地丰富一点细节会更好。

对人权律师倒有一些联想。最近看到一个活动叫做Stop Hate for Profit。活动本身是针对Facebook的,我看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就觉着,只要是把对自由平等的权力诉求,转变成对某些族群的憎恨的,背后肯定是利益。无论是很美国人,中国人还是男人,只要做出这种引导,就肯定不是好人,哪怕标榜的主义多么激进,实际上也是保守主义和谋取利益。

这和书本身就没什么关系了。

龙骨椅

塔德威廉姆斯太无聊了。也不能说写得特别差,就是无聊,讨厌都讨厌不起来的无聊。

男主角遇见的瘦小的男孩必然实际是女孩,这女孩说自己是公主的丫鬟那她必然就是公主本人。这么俗套又没劲的情节他怎么还好意思写出来呢。

还特别爱写长途跋涉冒险,不管什么人写,走路的情节多数都和RPG在大地图上走差不多无聊,无非是,遇见怪物了,跑跑跑,遇见什么势力了,化敌为友,或者就是在路上多么艰苦之类的。如果想好看,要有好的人物,角色可爱,做什么都是吸引人的,读者也会关心他们的命运,否则怎么写也就这点事,走个十页,发生一页情节,也未必是多值得关心的情节。倒也能成为page turner吧,扫一眼就赶快翻过去了。

塔德威廉姆斯的人物还就特别不吸引人,这也是他无聊的一个组成部分,性格这样,性格那样也都只是说说,对话和行动力,全都苍白得要命,连个能让人特讨厌的角色都没有,就是这么无聊。

原本还说,把《回忆,悲伤与荆棘》给看完了呢,第一本就看的烦死了,也难怪上次看的时候没借到下一本直接放弃,根本不值得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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