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永不回头》的印象,其实是比第一部电影好的,那个时候深爱着小李,现在系列已成鸡肋。不太喜欢的原著,拍成怎样也不太在乎了。原著在特纳出场之前还是浪漫的,在10年的《61小时》中结识,只闻其声,又花了两本的时间走向她,中间还插了一本回忆篇和几个短篇,到《永不回头》出版,已经是2013年,而我自己看两本书的时间也隔了半年。漫长的旅途,对终点自然有漫无边际的憧憬,所以对小说版的特纳是非常失望的。而电影自然没有这个问题,61小时和值得赴死的情节,很随手也不太合理地合在一起(为什么腐败警察要找MP?本来找特纳是为了查询军需物品的),也大概确定了略带盖里奇风的值得赴死不会拍成电影(这样更好,反正他们拍不好)。

没了浪漫和期待,电影在特纳的塑造上居然不错。寇比干练帅气,很招人喜欢,比李小孩的描述鲜活的多,在电影这一路是值得的。

但其他地方还是不行。

小李像不像我是无所谓,不觉得这人是书里的小李,竟也不觉得这人是汤告鲁斯,又老又疲惫的样子。他都没有像上一集一样耍帅。

少女的加入更是烦死人了。也就更不理解为什么要拍后面的,前面十几本,节奏紧张,全按着书来剧情都是满的,后面这些,主角和作者都懒,懒的发生事件,甚至懒得打架。

女儿救得还这么狼狈,还好这不是真小李。

说起来,今天看到,去年看的书还不到一百本,太松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