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诗歌这一领域,我一直是一无所知,即没有兴趣,更不懂得鉴赏。特别是现代诗,一点头脑都摸不到。

《路边野餐》里的诗就是这样,一直在想,这个写得好不好啊。

电影里的现代诗,好像都是一种固定的结构和节奏,比如,用一些比较新奇的比喻,奇怪的形容词名词副词动词和无理的主谓宾组合,我就不懂什么叫没有了戒律就灭掉烛火

Patterson也是一样,到了影响电影理解的程度。主角是一个诗写的很烂,但自己愉快地沉浸其中的人,还是一个默默地写着很好的诗的人,他的女朋友,是一个出色的艺术家和杯子蛋糕师傅,还只是个末代小嘻皮。不能理解这些,也就影响了对电影的理解,但我真的不太理解。

后来在网上看到,Patterson的诗是来自一位成名的诗人,所以还是说这些诗是好的吧,想想倒也是,如果是歪诗,还像生日卡明信片一般用手写字体打出来,那是有点可笑了。

《路边野餐》也不能说拍得多差,年轻导演的这种尝试,还是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规划,并不是投机取巧的类型。只是我自己厌恶阴森森湿漉漉的画面,长镜头什么的,不用在类型电影里,都觉得特别可惜。

Patterson的感觉好很多,主要是因为亚当司机。尽管电影是理解不了的,这个人长得怪模怪样,真适合演戏。现在已经不再把他当做Kylo Ren。

就想,如果把诗替换成游戏,电影,ACG,钓鱼,游泳,电影的表达是否有所不同呢。

我觉得没什么不同,而怀疑吉姆贾木许是认为有所不同的,这样我就不怎么喜欢他。

莱昂内的电影啊,平常老下不了决心看,一旦下了这个决心,就能特别专心地看下去,而且回味很久。可要再看一部,还得下很久的决心。

而且每次看都后悔,有在大银幕看的机会,为什么没去——因为不想抢票啊,越来越不喜欢抢电影节的票,这回北京电影节,一张也没买。

这个人的电影真浪漫啊,对我来说,这才是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