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德威廉姆斯太无聊了。也不能说写得特别差,就是无聊,讨厌都讨厌不起来的无聊。

男主角遇见的瘦小的男孩必然实际是女孩,这女孩说自己是公主的丫鬟那她必然就是公主本人。这么俗套又没劲的情节他怎么还好意思写出来呢。

还特别爱写长途跋涉冒险,不管什么人写,走路的情节多数都和RPG在大地图上走差不多无聊,无非是,遇见怪物了,跑跑跑,遇见什么势力了,化敌为友,或者就是在路上多么艰苦之类的。如果想好看,要有好的人物,角色可爱,做什么都是吸引人的,读者也会关心他们的命运,否则怎么写也就这点事,走个十页,发生一页情节,也未必是多值得关心的情节。倒也能成为page turner吧,扫一眼就赶快翻过去了。

塔德威廉姆斯的人物还就特别不吸引人,这也是他无聊的一个组成部分,性格这样,性格那样也都只是说说,对话和行动力,全都苍白得要命,连个能让人特讨厌的角色都没有,就是这么无聊。

原本还说,把《回忆,悲伤与荆棘》给看完了呢,第一本就看的烦死了,也难怪上次看的时候没借到下一本直接放弃,根本不值得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