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Jim Butcher

对DF我的自我定位一直是黑粉,即使后期的乐趣一直是说坏话,在停更的六年里,我还是在默默地想念着的,时不时上GR检查动态,在每年的图书发行季小小叹息今年大概又没有更新了。

所以当新书出版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还算开心,特别是看前几章的时候,慢慢回想起每个角色的前因后果,连布彻那自恋文笔带来的,小刺痒般的不快感也因为时间带来的怀恋变得亲切起来,心想这个讨厌的自恋劲儿啊,还是那个老哈利。

接下来就有点看不下去了。哈利还是那个老哈利,故事呢,与其说不再是那个故事,不如说根本没有故事。看过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些困惑了,他是不是打算一路哼哼唧唧下去,什么情节都不推进了。而等情节有点推进的时候,观感反而更糟糕,前面写过那么多正派反派好人妖怪的都不管了,天降一个比谁都厉害的新大怪。

六年就是个这?

我怀疑布彻是真的写不出来了。

记得在上一本结束不久的时候,这本预定的名字是《Mirror Mirror》,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的《Peace Talks》,从那点可怜的实际内容上,也看不出任何会和魔镜魔镜有联系的迹象,所以魔镜的故事大概是没写出来放弃了。以前还有个说法是,布彻对系列的结局已经有打算,最后两本书叫Hell’s BellsStars and Stones,那么现在分成两本的《和谈》与《战场》会是最后两本,还是结尾仍会按原计划来也不知道了。但布彻现在写成这样,很难去想象他能怎样好好给系列收尾。

所以跳票多年的系列,大概都不值得期待把。苦等着Grr的读者们,我觉着他们盼不到什么美好的结局。作者写不完书,就表示创作遇见了困难而且无法克服,自身能力透支,因为内在外在原因写作水平下降,硬写出来恐怕质量也不能太好,像冰火还要和读者玩猜不到结局的游戏,就更困难了。

看这么多年地摊,很多事情渐渐也心里有数,像每篇独立成章的的系列小说,如果作者开始挖掘主线剧情,讲主角的过去,主角的世界发生巨大改变等等,很可能就表示创作能力在枯竭,可能构思不出足够吸引人的单元剧情了,即使主线剧情能造成系列的一个小高潮,十有八九在此之后,系列会开始走下坡路。还有一开篇,主角就有某种来自过去的阴影的,也要小心。要看看阴影解决之后怎么写下去,有些能平稳地开始写案子什么的,有些必须依赖主线,会再找一堆糟心事,而且渐渐升级,越来越没劲。

也有没这些征兆的,像李奇系列,不知不觉从每本都很好看,变成隔一本一好看,再变成哪本都不好看。

可能每年一本书,对作家来说是挺大的压力,特别是侦探小说这一类,又要有梗。欧美作家这样,日本作家多数也是到了一定年纪之后便开始不好好写或者写不好。人的创造力毕竟不是无限呀。

作为读者能认清现实,可还是辛苦,旧系列守不住,新系列不好找,想安安稳稳看点好看的书不知要经历多少次试错,我现在经常是一种,反正就那么回事凑合听听的状态,也没什么新书能改变这个状态。

可还是想看有趣的书啊,也只能这样瞎听下去了。

15

Skin Game已经是DF的第十五卷了,意识到这个事实,很吃惊自己是怎么把十五本看下来的,时轮才十四本。

我是不太喜欢Butcher的一味迎合读者的创作态度,因为全面铺开地迎合,有时又真能戳到点,很是讨厌。

想想最初还是把它当硬汉侦探来看的,也可以说是,在娘炮入骨的台湾翻译中发现了个硬汉,那时候可不知道台湾腔还是挺适合哈利的本质的。

怎样转的黑,记得当时还是罗嗦了好多好多呢,现在倒是平静多了,反正这个系列一直都是走的迎合路线,怎么狗血,怎么自恋,怎么卖弄怎么来,从第一卷已是这样,借个侦探的壳玩新鲜感,不需要了便扔掉,哪种类型的角色可能受欢迎便加进来,没用的渐渐消失掉也无妨。一直是这么个态度。

我觉着布彻并不爱自己的多数角色,甚至不爱墨菲,米迦勒,托马斯这些的主角,当然更不可能爱苏珊伊琳什么的,这些角色都是噱头,他最爱的只有代表自己的哈利,或许可以再加上个代表自己YY的茉莉,这两个角色正好又是我最讨厌的。

可毕竟是地摊文学里的高级货,感官刺激做得好,不看的时候,想起骑恐龙,还以为自己是个粉。

Skin Game是看了一章,就想起来自己多讨厌哈利了。

Butcher写故事有个固定模式,比如伙伴或牵扯进来的人失去战斗力,哈利只剩下逃跑的力气,开始心理斗争,情况很糟糕啊,我可以不管同伴自己走还是有机会的啊,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是我要保护的人,我是不会丢下伙伴的,所以我是不是很高尚啊。每本都要出现三到四次,就这点我家Mat和多数英雄条件反射就会做了,不做您就是反面人物的事儿。早先看,那时候哈利也还真是个好人,到不觉着难受,现在一想到这个人怎样扭曲原则,没有底线,害死了无数人还永远委屈状,说我错了不过是为了让周围的人安慰自己,再看这一模式,就觉着特别恶心。除了偶尔救一救其实是被他拖进祸害的朋友,他还有什么好得意的啊,各种坏事,坏人做,他也做,就总能找借口说自己做得高尚,还真是个美国巫师呢。

看其他角色吧,墨菲自打不当警察,原则和坚定,也随着警徽一起抛掉,魅力少了至少一半,也要负责XXX镜头了,想想上一个负责给哈利泄欲缓解压力的角色是什么下场……

自从进了圈子,Butters一本比一本讨厌,按照我越讨厌的角色越有着数,他在这本发生的的事情也不意外。

倒是有个不错的新角色,以前也是不错的新角色层出不穷,用过即扔的嘛。

计策方面,作者自己大概很自信,还搞个时间回溯,但真相还是非常容易看出来的,还是写作水平的问题,某些角色一看就有问题,都已经这样写了最后肯定会那样的意思。

设定矛盾好像也有,红廷的半吸血鬼都死了,按照Changes里的说法,这些人应该都恢复,或者维持原状才对,这样一来,某个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理由。本本自打脸,这卷怎么方便怎么来的倾向比过去还严重,这些细节也不需要计较了。

读起来很顺畅,毕竟看了十几本,那里是自吹自擂,那里是我要跟你一起去太危险不要去不我一定要跟你一起去的屁话,都能预料到,也能估计出有多长,扫那些关键字,不爱看的地方一晃而过都不会影响到看剧情。

再往下看的动力是,估量Butcher根本没能力把这个大故事收圆了,想看他以后还怎么现眼。

可实际上这本有些地方已经很现眼了,还不是人人说好。

要黑。

秘典x2

阿拉蕾秘典

在DF后面总看见布彻在替自己宣传这套书,看到主角的名字觉得无论如何还是看得下去的,居然就忍着DF后的别扭感看下来了。

在宣传里布彻说自己从小就喜欢刀剑骑马类的奇幻,所以如今终于写了一套,实际上这套书是来自一个挑战,有人说烂设定不能产生好作品,布彻不服接招,用对方提出的失落的军团+宠物小精灵写出这套书来。

听起来是挺强的,但布彻的水平也真就那么回事儿了。所谓罗马设定,不过是使用了一些人名,军衔,在社会,生活上基本没什么体现,精灵方面就只有怪物,没有口袋。语言现代,挑出不牵涉背景设定的对话,放到DF里也毫无违和感。

一小半很吸引人,一大半很沉闷。极其难得这次吸引人的是大主角,对我来说是十分稀有的事。主角设定成缺乏能力的人,在奇幻中并不少见,一般这样的设定的主角,都会获得更大,更特别的能力。塔维的设定虽然也是如此,但难得的是,重点不在于能力的获得,而在于面对自己弱点,个人魅力都是能力的缺乏带来的。一直用勇气和智慧解决巨大的问题,所以又热血,又有悬念,再加上他的主线中,角色都十分有趣,一伙具有恶质幽默感的年轻人,闲下来就不停地吐槽,中老年组中最有魅力的角色后来也加入了他的阵营,所以一直都能吸引我看下去。

但是很可惜,书里还有另外两个主POV,非常冗长无聊,而且占据了二分之一强的篇幅。

很怀疑这是第一卷计划不周的结果。

第一卷中,伊萨娜和阿玛拉是真正的主线,是推动情节发展的角色,但从第二卷起,这两个角色其实已经没有这样的作用。阿玛拉就一直和伯纳德在接任务跑团,他们接的任务,和塔维那边的主线有时候几乎毫无关系,阿玛拉的性格又十分单调无聊,缺乏成长性,可惜了伯纳德一个初期很有魅力的人物,一直在跟着阿玛拉打怪,不支,继续打怪,做了四卷多的支线。

而伊萨娜,人物性格的设置就有很大的问题。很怀疑在第一卷设定中她真的是姨妈来的,否则她一个太子妃也不至于为了无知少女的一句“老处女”的暗示失控发飙。后来大概作者自己也觉着这女人对塔维做的事太变态,只有是亲妈才有原谅的可能性,才把设定改了。即使如此,还是非常讨厌。她也带累了第一卷的出色人物,阿隐跟着她就变成了集集受伤的无聊角色,天下第一剑的光环完全消失。

猜布彻自己是主角控,对配角的生命,未来都不太关心,很多本来会很有趣的角色,写着写着没兴趣了,就给扔掉了,第一卷的阿瑞克,就被非常无情的淘汰,还有克拉苏他娘,出场时好像是恐怖得不得了的大魔王,而且非常明显地暗示了她喜欢过七世,后来不想发展这条线,一个a’dam就给打发了。

令人欣慰的是,费德里亚斯是主角。从第一卷就打上死旗的老坏蛋活到了最后,并且要继续活下去,回想第一卷的结尾,他和塔维居然以君臣和谐收场,真是多亏了两个人的三观都很正呢。

氪星秘典

和鳖曼有一样的别扭,他们DC的英雄总是看不起人民。

我想超人愿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其实是和他自己有关,他原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而不是取决于”人类有没有准备好“。而且这个人类有没有准备好还是一种地的来决定的,他下回要不要帮民主决定一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人民有没有准备好?

还有超人爸爸给他指定的高姿态身份,人类的指导者,喂喂,你们自己社会刻板,生而不平等,议会官僚主义严重,都进入太空时代了还在使用某某的儿子某某这种老土的命名方式,而且,你们的星球爆炸了哦,你们灭绝了哦,卢瑟来指导谁啊,指导卢瑟咩。

倒是克拉克自己有自知之明,很谦卑的说我堪萨斯户口啊。

这个超人本身是真挺可爱的,笑起来很好看。亨利·卡维尔这演员好像很容易被设定成低社会阶层。他演提修斯,雅典王子变成奴隶,演超人,本来都有设定职业的,还是当了几乎一直在当农民工,真是可怜。他的肌肉好像比提修斯那会儿更夸张了。鳖曼的是盔甲刻出来的假肌肉,他的是真拿肉称出来的,鳖曼却不嫉妒他,还愿意和他做朋友。

反派就特别像某个游戏里的角色,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可总有一种“我可以操纵他”的既视感,特别是穿着盔甲的时候。和《变形金刚》错位了倒是真的,该外星人互掐的人类不停地掺和,该和聪明的人类玩的,反倒变成外星人异乡内战。跟《龙珠》的一部分主题也真是相通的。

拉塞尔克罗会联想到肖恩宾直到史塔克,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他看着蠢吗?说起来超人是胎生的虽然是很重要的一个梗,但是一开始看到了这件事,真是给了我非常非常巨大的打击啊。

H2

用上班时间看了三本《哈利波特》,还是很难接受。难接受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到了,在图书馆借好了之后又给放回去的程度,因为在公交上看书是我上班的最大动力,真借回去大概会旷工吧。

我小时候很卑鄙,因此对小讨厌鬼总是异常有代入感,心想咱们虽然小时候不懂事,但好歹过了二十岁,就会比较无害了,从小就愚蠢,不懂事,素质差,长大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充其量会变成在你们隔壁桌打盹的透明同事,变不成你们的PM和老板的,所以对我们宽容点嘛。

对HP来说,都不是宽容的问题了,简直是阶级斗争。最好玩的是第三本开头,那个姑婆的一大段血统论,把哈利气得抓狂,作者就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用同样的论调在写达利和小马尔福。

为什么和特别红的书总是三观不和,如果我生活在HP的世界,即使会魔法我也要做一个麻瓜,才不要去哪个充满偏见的势力学校去。

我还会去暗杀为了复辟打算联合蛮族把故乡陷于战火的前朝暴君后人。

还是WOT好啊,无数的可能性,我可以去黑塔,反正Androl不是RJ的人物,可以去当褐宗,或者在Luca神奇马戏团卖门票,吹嘘自己如何曾经和三位女王一位女皇一个号角英雄和一个塔维纶同行。当然最想做的还是当一名红手,“小麦特去哪儿我也去哪儿,和黑影那小子舞个痛快”,等TG五十年以后,拿个塔瓦隆金币向儿孙炫耀:这是我从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手里迎来的哦!

打住。

《巫师神探》就,又生气又快乐。

生气的是,这帮死鬼佬,硬汉派,太能拖戏了。以前看李小孩就有这种感觉,虽然他句子很简练,可其实特别能充字数。

比如,打斗场景,要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作者,一般就会写:

他一拳向我面门打来,我向左一闪,在千钧一发之际躲了过去。

到这帮偸稿费的硬汉笔下,就会变成:

他一拳向我面门打来。如果这一拳打中了我,我的鼻骨会碎裂,我的脸将变成一个被打烂的番茄,如果运气好,我会立刻晕过去,并且在几个小时之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旁边摆着医生从我脸中剔出的碎骨。我看得出,他是个有经验的打手,在他的一生中,一定向不计其数的人脸上挥过拳头,他知道下面要发生什么,嘴角正露出期待的微笑。

我有三个选择,后退,向左,向右。我的身后是一面墙,完全没有后退的余地。如果我向左闪避,那正是他所期望的,的拳头很可能顺势砸在我的耳朵上,如果运气好,我会立刻晕过去,并且在几个小时之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旁边摆着医生从我脸中剔出的碎骨。

于是我选择向左。

小时候,我经常转学,在每一个新学校,我都能得到一个相同的外号:大熊。我比所有的同学长得高大,挤在为儿童设计的座椅中,就像在马戏团骑小车的大熊。我从来不为这个外号生气,他们不知道,棕熊的时速可以达到35英里。很多人总把巨大和笨重联系在一起,我不是这样。是的,我很巨大,同时,我也非常敏捷。

我向左边侧身。我能感到拳头带起的气流从我脸边拂过,看到他嘴边的笑容慢慢变大——他还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已经躲开了他的拳头。

按中国武林统计方式,这连一招都算不上啊。

我完全没有夸张,这帮糙老爷们吹起牛B来完全不止于此,我尽力模仿也只能把一个逗号变成一个自然段,而他们简直能把一个词变成一整页。

有时候真的烦了忍不住怒骂,三流小说,地摊文学,难怪你们成不了劳伦斯布洛克和丹尼斯勒瀚。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劳伦斯布洛克丹尼斯勒瀚,我现今的品味就是地摊文学看得爽。

还是因为年纪大了吧,思考人间疾苦的故事,小时候肃然起敬,现在是敬而远之,不需要他们来提醒生活是多么的不美好了。

宁可去享受哪些直接的东西。

永远弄不清那个叫哈利的小孩学魔法是为了什么。可我知道芝加哥的哈利做巫师是为了保护弱小。

相信同伴,自由意志,还有着虔诚的信徒为吸血鬼祈祷或者不可知论托派十字骑士的豁达包容,他糙老爷们吹点牛B就吹点牛B吧。

按现在肤浅,就需要这个。

再说这个写法,怎么吹牛B,至少会去查一查棕熊时速,比我插进去,拔出来还是厚道好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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