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

用上班时间看了三本《哈利波特》,还是很难接受。难接受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到了,在图书馆借好了之后又给放回去的程度,因为在公交上看书是我上班的最大动力,真借回去大概会旷工吧。

我小时候很卑鄙,因此对小讨厌鬼总是异常有代入感,心想咱们虽然小时候不懂事,但好歹过了二十岁,就会比较无害了,从小就愚蠢,不懂事,素质差,长大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充其量会变成在你们隔壁桌打盹的透明同事,变不成你们的PM和老板的,所以对我们宽容点嘛。

对HP来说,都不是宽容的问题了,简直是阶级斗争。最好玩的是第三本开头,那个姑婆的一大段血统论,把哈利气得抓狂,作者就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用同样的论调在写达利和小马尔福。

为什么和特别红的书总是三观不和,如果我生活在HP的世界,即使会魔法我也要做一个麻瓜,才不要去哪个充满偏见的势力学校去。

我还会去暗杀为了复辟打算联合蛮族把故乡陷于战火的前朝暴君后人。

还是WOT好啊,无数的可能性,我可以去黑塔,反正Androl不是RJ的人物,可以去当褐宗,或者在Luca神奇马戏团卖门票,吹嘘自己如何曾经和三位女王一位女皇一个号角英雄和一个塔维纶同行。当然最想做的还是当一名红手,“小麦特去哪儿我也去哪儿,和黑影那小子舞个痛快”,等TG五十年以后,拿个塔瓦隆金币向儿孙炫耀:这是我从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手里迎来的哦!

打住。

《巫师神探》就,又生气又快乐。

生气的是,这帮死鬼佬,硬汉派,太能拖戏了。以前看李小孩就有这种感觉,虽然他句子很简练,可其实特别能充字数。

比如,打斗场景,要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作者,一般就会写:

他一拳向我面门打来,我向左一闪,在千钧一发之际躲了过去。

到这帮偸稿费的硬汉笔下,就会变成:

他一拳向我面门打来。如果这一拳打中了我,我的鼻骨会碎裂,我的脸将变成一个被打烂的番茄,如果运气好,我会立刻晕过去,并且在几个小时之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旁边摆着医生从我脸中剔出的碎骨。我看得出,他是个有经验的打手,在他的一生中,一定向不计其数的人脸上挥过拳头,他知道下面要发生什么,嘴角正露出期待的微笑。

我有三个选择,后退,向左,向右。我的身后是一面墙,完全没有后退的余地。如果我向左闪避,那正是他所期望的,的拳头很可能顺势砸在我的耳朵上,如果运气好,我会立刻晕过去,并且在几个小时之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旁边摆着医生从我脸中剔出的碎骨。

于是我选择向左。

小时候,我经常转学,在每一个新学校,我都能得到一个相同的外号:大熊。我比所有的同学长得高大,挤在为儿童设计的座椅中,就像在马戏团骑小车的大熊。我从来不为这个外号生气,他们不知道,棕熊的时速可以达到35英里。很多人总把巨大和笨重联系在一起,我不是这样。是的,我很巨大,同时,我也非常敏捷。

我向左边侧身。我能感到拳头带起的气流从我脸边拂过,看到他嘴边的笑容慢慢变大——他还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已经躲开了他的拳头。

按中国武林统计方式,这连一招都算不上啊。

我完全没有夸张,这帮糙老爷们吹起牛B来完全不止于此,我尽力模仿也只能把一个逗号变成一个自然段,而他们简直能把一个词变成一整页。

有时候真的烦了忍不住怒骂,三流小说,地摊文学,难怪你们成不了劳伦斯布洛克和丹尼斯勒瀚。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劳伦斯布洛克丹尼斯勒瀚,我现今的品味就是地摊文学看得爽。

还是因为年纪大了吧,思考人间疾苦的故事,小时候肃然起敬,现在是敬而远之,不需要他们来提醒生活是多么的不美好了。

宁可去享受哪些直接的东西。

永远弄不清那个叫哈利的小孩学魔法是为了什么。可我知道芝加哥的哈利做巫师是为了保护弱小。

相信同伴,自由意志,还有着虔诚的信徒为吸血鬼祈祷或者不可知论托派十字骑士的豁达包容,他糙老爷们吹点牛B就吹点牛B吧。

按现在肤浅,就需要这个。

再说这个写法,怎么吹牛B,至少会去查一查棕熊时速,比我插进去,拔出来还是厚道好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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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论

  1. 那个大段的动作戏描写,到底是你写的还是李小孩写的?

  2. 但是我觉得写得很好啊,很来劲,我喜欢。看来读者真的是好骗的。

    PS:评论发了三次,总提示邮箱地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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